联星米中宝“吉米”竞赛
联星米中宝“吉米”竞赛参赛规则
- 吉米竞赛公开予所有十八岁或以上的马来西亚公民参加,主办当局(联星企业有限公司)的雇员、广告代理及其家属一律不得参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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吉米竞赛期限从2009年8月1日至2010年4月30日。主办当局有权在有需要时将抽奖日期延后。所有参赛表格务必在2010年4月30日或之前寄达,逾期不受理。参赛者可同时投寄多份参赛表格。邮寄证据不可作为参赛证据。
- 参赛表格随10公斤或5公斤的联星泰先生、蝴蝶泰国香米、菊花泰国香米、联星特级新花香米、Cap Amoi、Padi Gedong、Uncle Tan、3A Boy或Beras Nasional之米袋附送。
- 参赛表格必须填写完整,不完整或字体凌乱、模糊之参赛表格不被接受。此外,也不接受复印之参赛表格。
- 图片展示只属插图样本,应以展示之产品为准。
- 汽车与电单车,不包括路稅、注册和保险。
- 得奖者之资料或相片,主办当局有权用在广告或各大媒体之宣传上。
- 得奖名单将在本地各大报章公布,优胜者将获得电话及书面通知。
- 所有奖品皆不能兑换现金,主办当局有权以同等价值产品取代,并且无需事先通知。
- 得奖者需于通函日期的30天内领取奖品,并自行安排载送。逾期者恕不受理。
- 在领奖和使用过程中,主办当局不负责一切可能发生之意味和伤害。
- 参赛者必须服从此参赛规则,任何咨询或投诉恕不受理。




